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
发布时间:2018-09-30 14:25 浏览次数: |
赣现代院字〔2017〕102号
关于印发《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
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分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已经学院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修订)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固定资产验收工作,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资〔2017〕1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学院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和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资基础。加强固定资产验收的管理,是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 验收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除耗材、图书、基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修缮工程等之外的固定资产到货实物验收,并完成固定资产交付技术验收备案、入库登记、开具固定资产入库单、打印固定资产条码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项目建设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分院)负责本部门(分院)的固定资产验收的具体工作,应当对合同内固定资产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进行核对;配合资产管理处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点;对固定资产的性能、参数、试运行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等进行交付技术验收;整理相关验收材料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验收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 验收依据。签订采购合同的,按采购合同进行验收;没有签订采购合同的,按原始发票、采购清单等相关审批资料进行验收。合同内资产清单中所有物品必须单列,且必须有综合单价,即不允许出现税费、安装调试费、运费与其他费用,以上费用应折算到物品单价内,出现“组”、“套”、“项”、“批”等批量计量单位的物品必须附有明细单价。
第六条 合同金额合计3万元及以下的零星采购固定资产的验收,采取简易验收程序。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和使用部门(分院)共同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使用部门(分院)兼职资产管理员填写《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固定资产验收表》(见附件3),并完成系统内固定资产的录入工作,将采购审批及验收材料交由资产管理处备案,经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开具固定资产入库单和打印固定资产条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并按规定在资产上粘贴固定资产条码。
第七条 合同金额合计3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验收必须经过到货实物验收、交付技术验收二个阶段:
1.到货实物验收。指固定资产到货后的3天内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资产使用部门(分院)、资产管理处和供应商共同参与的验收。当场开箱并填写《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到货实物验收表》(见附件1),验收成员全体签字后生效。验收要求如下:
(1)外观检查:内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碰撞创伤、雨水侵湿等情况,附件、配件的外表有无残损、碰伤等。
(2)数量验收:根据订购合同和装箱单,逐件清查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并检查固定资产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与合同和装箱单一致等。
(3)归档资料: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是否齐全。
到货验收结束后供货商应立即开展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2.交付技术验收。指固定资产试运行七天,并达到使用要求后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资产使用部门(分院)、相关技术专家和供应商共同验收。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运行,检查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1)合同合计金额50万元以下且不含单位价值3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交付技术验收,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指定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的校内技术人员参加(不少于2人);合同合计金额50万元及以上或含有单位价值3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交付技术验收,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技术验收。专家小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提出,成员为三人及以上单数,且校外专家人数需占多数。校内专家为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指定的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的校内专业人员,校外专家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人员中推荐或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校外专家费用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办理支付手续。
(2)交付技术验收合格后,填写《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交付技术验收表》(见附件2),全体验收人员签字后生效。资产使用部门需建立完整的交付技术验收材料以备归档。
第八条 固定资产信息录入及归档
在所有验收项目合格后一周内,资产使用部门(分院)的兼职资产管理员需完成固定资产系统的录入工作并提交相关归档备案材料,经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领取固定资产入库单与固定资产条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并按规定在设备上粘贴固定资产条码。归档备案材料明细如下:
(1)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项目建设部门(分院)齐缝章的复印件;
(2)验收过程中须填写的相关表格如:《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到货实物验收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交付技术验收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固定资产验收表》等;
(3)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安装和调试记录、专家验收鉴定结论等;
(4)设备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发票复印件等验收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验收监督
第九条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数量不对,规格、型号不符、技术性能不合格、残缺、损坏等,各验收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同时由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查明原因和责任,根据《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依合同进行协商,按更换、退货、索赔等方式解决。协商未果,项目建设部门(分院)经请示其分管院领导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 参与验收的部门(分院)和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学院合法权益。对于违反验收要求,影响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部门(分院)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分院)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资产使用部门(分院)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必须参加验收监督过程。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基建工程中的新建工程验收工作执行我国《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改扩建工程以及修缮等验收工作执行《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工程和校园维修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由后勤管理处具体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 图书的验收工作由图书信息中心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本文未涉及的其他国有资产的验收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与此办法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废止。
附:1.《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到货实物验收表》
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交付技术验收表》
3.《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1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到货实物验收表
采购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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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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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到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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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安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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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箱验收 纪录 |
设备新度 |
全新/()%新/报废可用 |
随机资料份(附清单及说明书封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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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情况 |
完好损坏(轻微)(严重) |
设备情况 |
良好/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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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型号规格 |
出厂日期 |
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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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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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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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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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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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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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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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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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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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部门(分院) 意见 |
资产管理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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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意见 |
参与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表中明细不可附页
2、本表一式三份,资产管理处、项目建设部门(分院)、资产使用部门(分院)各一份
3、若项目建设部门(分院)与资产使用部门(分院)为同一部门,且项目建设部门(分院)经办人与资产管
理员为同一人的,则只需要在“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意见”栏签章,并在“资产使用部门(分院)意见”
栏注明“同上”即可,其他情况均正常签章
附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交付技术验收表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合同经办 部门(分院) |
合同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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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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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供应商 |
保修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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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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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向(打√) |
教学科研 管理其他 |
放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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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品牌型号及主要配置 |
(可附页并盖齐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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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 |
(按照技术规范、设备功能及使用说明,安装、调试与试运行设备,按时间顺序做好过程与结果情况详细记录。包括设备安装所必需的基础与配套设施的准备,安装、调试应由厂方技术人员组织或为主参与,试运行看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必要时要做长时间运行试验,记录参与人员姓名及其工作单位,栏目不够请扩充或另附技术验收报告,附设备安装后的照片等佐证材料) 安装调试组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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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验收过程记录与结论 |
(按照设备功能逐项进行检验,是否满足功能、质量、精度、速度等主要性能与技术指标,详细记录测试或加工内容及其过程,附测试报告、加工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验收结论应明确是否满足采购要求,设备本身各项功能与性能是否合格,栏目不够请扩充或另附技术验收报告) 技术验收组人员签名(≥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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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部门(分院)意见 |
验收人签名(≥2人): 部门(分院)负责人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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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意见 |
验收人签名(≥2人): 部门(分院)负责人签名: 公章: |
注:1、本表一式四份,资产管理处、项目建设部门(分院)、资产使用部门(分院)、计划财务处各一份
2、若资产使用部门(分院)与项目建设部门(分院)为同一部门,则只需要在“资产使用部门(分院)
意见”栏签章,并在“项目建设部门(分院)意见”栏注明“同上”即可,其他情况均正常签章
附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固定资产验收表
(合同金额3万以下)
合同经办 部门(分院) |
合同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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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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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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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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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单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出厂编号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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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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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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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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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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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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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部门(分院)验收意见 |
(按照设备功能逐项进行检验,是否满足功能、质量、精度、速度等主要性能与技术指标,详细记录测试或加工内容及其过程,附测试报告、加工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验收结论应明确是否满足采购要求,设备本身各项功能与性能是否合格,栏目不够请扩充或另附技术验收报告) 验收人: 部门(分院)负责人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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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部门(分院)验收意见 |
(按照设备功能逐项进行检验,是否满足功能、质量、精度、速度等主要性能与技术指标,详细记录测试或加工内容及其过程,附测试报告、加工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验收结论应明确是否满足采购要求,设备本身各项功能与性能是否合格,栏目不够请扩充或另附技术验收报告) 验收人: 部门(分院)负责人签名: 公章: |
注:1、本表一式四份,资产管理处、项目建设部门(分院)、资产使用部门(分院)、计划财务处各一份;2、资产使用部门(分院)与项目建设部门(分院)为同一部门,则只需要在“资产使用部门(分院)验收意见”栏签章,并在“项目建设部门(分院)验收意见”栏注明“同上”即可,其他情况均正常签章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